收录:
摘要:
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正经历着从增量扩展到存量发展、市民社会兴起等诸多变化,城市开发中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日益显现,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变得更加频繁、多样和复杂,各利益主体依法解决规划纠纷、实现权利救济的诉求正成为我国规划管理体系完善中必须正视的问题。我国香港的市场经济比较成熟,规划制度相对先进,其规划申诉制度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操作框架和实施体系。本文通过梳理和分析香港相应制度建设的经验,结合我国规划规划权利救济体系的现状和问题,提出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以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
通讯作者信息:
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