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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治理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迁:1978—2001年,采取功利型环境治理模式,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奉"经济发展优先"为圭臬,环境治理存在"价值理性"的缺失,沦为一种服务于国家经济大局的边缘性治理模式;2002—2013年,进入了管制型环境治理模式,中央权威矫正了功利主义,实现了"兼顾公平"的价值转向,但是,公司化的地方政府与中央权威的治理目标函数出现偏差,环境法律法规上的软约束、缺少问责、公众参与机制不畅等缺陷导致地方政府出现"象征性治污""不出事逻辑"等问题,存在"制度理性"的缺失;2014年至今,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推动下,环境治理进入了"合作型"模式,该模式融入了现代化国家治理理念,突出了政府之外的市场和社会这两极的作用,初步搭建了形式完备的权利义务结构框架.但是,在对体现"合作型"环境治理特点的"河长制"的观察中,发现合作型治理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徒法不足以自行,智慧时代下应当实现制度理性和技术理性的结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工具,推动环境治理模式向"智慧型"环境治理的路向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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