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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过程中,民办高校成为一支重要的生力军,而对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导,在我国获得了制度和民意上的合法性,但"督导什么"和"如何督导"则是需要慎重研究的问题.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责任;改进督导评价指标,不以公办高校的办学标准来评价民办高校;改进和简化督导方式,在规范性督导的基础上开展发展性督导;结合数字化时代特点优化评估标准.这些建议是民办高校对督导工作提出的诉求,也应成为改进民办高校督导评价行为和工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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