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
摘要:
价值事实是高等教育评价的主要认识对象,价值事实的主体客观性要求我们在尊重多样化价值标准的同时,要在多样化价值标准的沟通和协商基础上形成一个共同的尺度。当前有必要以"育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为核心,兼顾学术取向、社会取向和人本取向的价值诉求,形成一个以"育人为本"为核心价值标准的价值圈层。这样的价值取向又要求我们在评价方法论上超越实证主义和后实证主义关于价值中立和价值判断的争执。而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物理、事理和人理有机统一的评价方法论原则,如此才能得到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受到各方认可的评价结果,从而发挥评价对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
通讯作者信息:
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