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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笔墨问题的争论,一直在对中国画认识的进程中被不断关注.有的人认为笔墨是主观产物,是中国画成立的根,是与中国画的审美属性相匹配的标准之一,是中国画意象审美实现的载体.有的人认为笔墨应是具体的产物,是因地制宜的,是由客体材料生发的.笔墨与造型都是实现形象的方法与工具.观者只有在感动之余,才会感受笔墨精妙与造型的精彩.由此可见,笔墨的地位是属于技术认知的层面,对于艺术整体的感知层面是从属的.这样,对于"唯笔墨"者们来说,也许会不太认同此观点.笔墨从来不是独立存在的,也不是纯粹主观的产物,即便在遥远的古代.古典时期的中国绘画,都是有形象载体的,无论山水、花鸟、人物类别,有形象才会说话,有形象才会感动人.在形象感动之余,再来体会笔墨微妙的关系所在.早期的中国画,由于材料的限制,多在绢帛上绘制,大多以线的勾勒为主,墨的运用只在渲染的部分出现,可见笔与墨的关系又有分层与从属."笔以立其形质,墨以分其阴阳"(韩拙),此时,笔是主体,线是笔的显现,线是骨,是支撑画面的主导,墨是附属,是烘托线的地位与画面整体气氛的附庸.笔墨是手段,而非目的.笔墨具有成就造型、构成意象、生成意境的功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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